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1:22:39    次浏览
楚天都市报讯楚天都市报讯(记者陈媛通讯员张毓茜)记者昨日从省卫计委获悉,我省2015年农村独生女加分工作正式启动,加分对象为父、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,且父母领取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或《独生子女证》的农村独生女考生,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享受高考加分的奖励。考生须在今年3月3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地乡(镇、街道)计生办。据介绍,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学校、县级招办领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下载《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项目登记表》(下称《登记表》)。登记表要求一式4份,考生须如实填写,并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:考生本人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、《独生子女证》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原件及复印件4份、户籍地《村(社区)证明信》原件4份。考生持《登记表》和证明材料到所在学校、户籍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后,再持《登记表》一式4份、所有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4份)报户籍地乡(镇、街道)计生办审核,截止时间为3月31日。据悉,去年我省共有15862名农村独生女享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,其中6509名农村独生女加分而圆了大学梦,接受了高等教育。据了解,往年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为10分,2015年的加分政策尚未公布,以教育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。